释义 |
非福建省户籍在福建高考需要满足的条件是1、考生具有借考地二年以上(含二年)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2、考生父亲或母亲持有借考地的房产证或暂住证;3、考生父亲或母亲近两年在借考地有纳税或缴交社保的记录。 法律依据:《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考考生跨县(市、区)借考工作的通知》。 一、借考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申请跨市借考: 1、考生具有借考地二年以上(含二年)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 2、考生父亲或母亲持有借考地的房产证或暂住证; 3、考生父亲或母亲近两年在借考地有纳税或缴交社保的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