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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作品一定要登记吗
释义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是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的,无须经过任何批准或登记手续。此外,无论作品是否发表,只要作品已经创作完成就能取得著作权的保护。
    作品著作权登记可以有效地维护作者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其提供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可以在打击侵权盗版时起到证据作用。各地知识产权局对已经登记的作品可以利用科技和法律手段加强对这些作品的保护,一旦这些作品被侵权(如盗版)时能通过强大的行政力量进行打击,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著作权的权利主体
    1、著作权主体的概念
    著作权的主体(著作权人)是指依照著作权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者在通常语境下指创作作品的自然人,侧重于身份,但作者并非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法律意义上的作者是依照著作权法规定可以享有著作权的主体。
    2、著作权主体的种类
    以主体的形态为标准,著作权的主体分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创作是一种事实行为,不论创作者的年龄、智力水平如何,都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一般而言,自然人是作品的作者,即一般情况下自然人才能成为著作权的主体,但为平衡、保护不同利益方的利益,以及考虑到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创作作品时付出的组织、物质等支持,法律也允许法人或其他组织成为著作权的原始主体。
    以著作权的取得方式为标准划分,著作权的主体可以分为原始主体(原始著作权人)和继受主体(继受著作权人)。著作权原始主体即作品创作完成时,直接依照著作权法和合同约定即刻对创作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主体。继受著作权人即通过继承、受让、受赠等方式获得著作权的主体。原始著作权人与继受著作权人在权利范围、权利保护方式上有所不同。
    二、演绎作品版权侵权如何认定
    《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由此可见,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属于演绎者所有。但是,演绎作品要以原作品为基础,所以演绎作品著作权归属和行使,应当注意与原作品著作权的关系。
    具体讲,演绎权是著作权的一项权能,是原作者赖以获得经济利益的一项财产权利。作者既可以对其作品自行改编、翻译、注释等,也可以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使被许可人成为演绎者。因此,对他人已有作品进行演绎创作.应当事先征得原作品作者的许可。
    对于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例如历代名作、古文,任何人都不享有专有权,因此任何人都可以对其进行改编、翻译加以利用.演绎者不管以何种方式演绎已有作品,都必须忠实于原作品的主题、内容,保护作品完整性。未经作者同意,不得修改作品的内容和作者的观点。此外,应当在演绎作品中指明原作者姓名,向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未经许可演绎他人作品产生的演绎作品尽管对原作作者来说是侵权作品,但它不是对已有作品的抄袭或复制,它本身是创作活动的产物.它的作者也付岀了创造性劳动,它本身是有著作权的,演绎作品作者有权禁止他人使用演绎作品.但由于这类作品毕竟是未经授权演绎产生的,故使用时应经原作者的许可,未经许可进行使用是侵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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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2: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