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核定理赔时可能会出现误判或拒赔情况,被拒赔者可以进行复议申请。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被保险人享有合法权益,保险公司应当尊重被保险人的权益,认真核定理赔。被保险人不同意核定结果的,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复议申请,保险公司应当受理并及时作出复议决定。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七条:“保险人应当尊重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认真核定理赔。被保险人不同意核定结果的,可以向保险人提出复议申请。”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被保险人不同意核定结果的,可以向保险人提出书面复议申请。保险人应当受理,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不同意保险人的核定结果的,可以在收到核定结果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保险人提出复议申请,保险人应当受理并及时作出复议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