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所指的“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