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动放弃署名权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主动放弃署名权的行为,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且系当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即可认定有法律效力。根据相关规定,署名权是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且其与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权共同构成了著作权中的著作人身权。权利人可以自行选择放弃,该行为只要处=出于自愿,且符合法律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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