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的名称权可以转让吗 |
释义 | 名称权可以转让 民法典规定,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可以转让名称权。 名称权怎么样转让 企业名称可以随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并转让。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企业名称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报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继续使用已转让的企业名称。需要注意的是,转让名称权要进行名称变更。变更企业名称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名称变更通知书(原件); 5、承诺书(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名称变更核准申请表》。 侵犯名称权的处罚措施 法律之所以对企业名称权进行专门保护,不仅是基于该名称的独特地位和影响, 更重要的是为了防范其他企业对该名称的侵权, 并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对受害者进行有效的救济。 对于侵权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 1、行政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包括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扣缴营业执照等。 2、民事责任,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3、刑事责任。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销售伪劣商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使用企业名称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或者企业登记机关依法认定企业名称应当停止使用的,企业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企业登记机关的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名称变更前,由企业登记机关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企业逾期未办理变更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完成变更登记后,企业登记机关将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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