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作强度过大导致的身心障碍属于职业病范畴,可以认定为工伤。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对于员工身心障碍的产生,如果证明是用人单位工作强度过大导致的,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业病应当参照本条例有关工伤的规定执行。职业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三) 因工作强度过大或者工作时间过长引起的身心疾病。”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