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邮寄提交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邮寄送达,是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之一,具有法律效力。 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受送达人能够证明自己在诉讼文书送达的过程中没有过错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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