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厦门医保个人账户和健康账户的区别 |
释义 | 医保健康账户和个人账户区别如下: 1、所属名目区别。个人帐户余额与健康帐户余额名目不同,账户也不同,两者相加才是社保卡真正能用到的金额; 2、使用范围区别。健康帐户余额用处较广泛,药店购药也可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则用途较狭窄,只能在医院门诊或住院; 3、使用弹性区别。健康帐户余额固然可以用于药店,但在关键时刻,同样在医院也是可以使用的,但是个人账户余额就没有此弹性,在医院用不完就浪费了; 4、发放金额区别。各地社保章程并不一样,个人账户余额和健康账户余额发放也不同,个人账户余额的数量要更多。 个人账户支付范围通常被用来支付参保人的特定医疗费用,包括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支出。定点医院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基本医疗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规定。 一、医保卡个人账户和健康账户是什么意思 健康账户是指健康综合子账户,也就是指从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账户的实际结余资金中划出部分资金设定的的资金账户。 医保个人账户,是指医疗保险机构为设立的用于记录本人医疗保险筹资和偿付本人医疗费用的专用基金账户。 二、厦门市医疗保险里的个人账户和健康账户分别使用什么情况? 1、医疗个人账户余额可用于参保人在定点医院支付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健康账户余额可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在定点医院支付医疗费或者建立健康账户家庭共济网后,可帮其他家庭成员支付在医院自费部分的医疗费。 2、门诊刷卡结算,首先使用个人账户金额支付。若是非医保费用或个人账户金额已支付完的,健康账户金额均可支付。 3、厦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没有建立医疗账户。因此医保账户余额为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厦门市医疗保险健康账户管理办法》 第八条 健康账户建立后, 参保人员就医时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使用个人医疗账户支付医疗费用,也可同时使用健康账户的资金支付本办法第六、七条规定的费用。 第九条 健康账户的结转、继承等按照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医疗账户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参保人员因调离本市等原因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其健康账户的实际结余金额归并到个人医疗账户内,随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一并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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