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二者的法律地位不同:支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2.二者的名称称谓不同:支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名称。分公司名称需要加母公司的名称;支公司可以自行起名称,不需要加母公司的名称。3.二者的经营范围不同:支公司可以自行选择经营范围,一般无限制,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母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分公司能投标吗 分公司不能参加投标,因为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且该分公司有相应的资质,就可以投标。分公司要投标,必须要有自己的法人,且拥有该法人名义的企业资质,意思就是应完全是一个独立的公司,而不能用母公司的任何东西参与投标。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准备上市公司能否设立分公司? 准备上市公司通常情况下是能依法设立分公司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