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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办理出版物许可证
释义
    

法律主观:
    


    办理出版物 经营许可证 需要的条件: (1)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2)工商登记 经营范围 含出版物零售业务;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1)《出版物零售企业设立申请登记表》; (2)《 营业执照 》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公司章程 (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 (4)资信证明(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 (5)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复印件; (6)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负责人任职证明; (7)经营场所产权证明; (8) 房屋租赁协议 ; (9)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0)经营场所方位图; (11)标明场所总面积、各区域面积的布局平面图; (12)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出版物零售的,应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3)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需提交所依托的信息网络情况。已经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出版物零售业务单位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应当自开展网络出版物零售业务15日内到原批准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14)法律 法规 要求的其他材料。 《出版物市场管理条例》第七条 《出版物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法律客观:
    


    《出版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设立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应当自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领取出版许可证。登记事项由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出版单位领取出版许可证后,属于事业单位法人的,持出版许可证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依法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属于企业法人的,持出版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从事出版物印刷或者复制业务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许可,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从事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 未经许可并办理相关手续的,不得印刷报纸、期刊、图书,不得复制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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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0: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