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劳动仲裁哪些注意事项? |
释义 | 申请劳动仲裁的注意事项: 1、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书面申诉; 2、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3、申诉请求事项应当明确具体; 4、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准确地提出自己的请求。 5、当事人接到开庭通知后按时出庭; 6、其他。 一、如何向劳动局投诉? 基本程序: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二、老板人是外地的怎样劳动仲裁 不可以申请异地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三、职工如何进行劳动维权 发生劳动争议员工维权的方式如下: 1、职工与单位协商解决; 2、拨打职工维权热线进行咨询; 3、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职工发生劳动争议,可向单位所在地区县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对符合规定的举报,劳动监察部门要在7日立案处理; 4、申请劳动争议调解。职工可向市或单位所在区县、产业的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5、申请劳动仲裁。单位不同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功,职工可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是法定前置程序,有一年的仲裁时效; 6、到法院起诉。职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劳动仲裁应具备的条件有: 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 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 5、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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