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是消灭地主阶级也是消灭地主个人对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错误。在新解放区实行土地改革的基本目的是废除封建地主阶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解放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恢复和发展,为工业化开辟道路,而不是为了消灭地主个人。 法律依据: 《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 (十一)解决土地问题的方式,群众已创造了多种多样。例如(甲)没收和分配大汉奸土地。(乙)减租之后,地主自愿出卖土地,佃农以优先权买得此种土地。(丙)由于在减租后保障了农民的佃权,地主乃自愿给农民七成或八成土地,求得抽回三成或二成土地自耕。(丁)在清算租息、清算霸占、清算负担及其他无理剥削中,地主出卖土地给农民来清偿负欠。 农民用以上各种方式取得土地,且大多数取得地主书写的土地契约。这样就基本上解决了农村土地问题,而和在内战时期解决土地问题所采用的方式大不相同。使用上述种种方式来解决土地问题,使农民站在合法和有理地位,各地可以根据不同对象,分别采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