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作建房”广义上来讲,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资金,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根据协议分配新建房屋或利润的一种特殊房地产开发方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土地被侵占打什么电话可以投诉? 1、找当地国土局就行,举报电话是“12336”。 2、12336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开通的违法举报电话号码,意在对社会各界对违法用地情况、违反土地资源管理的情况进行举报监督。 以上就是对合作建房土地增值税政策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第二条 对于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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