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抽到公租房不满意怎么办 |
释义 | 当摇到后,未在有效期内签订租赁合约时,会被默认为放弃,不过下次申请时仍要满足相关的条件。当然,还可以选择不要这次机会,再次进入轮候期去申请其他的房源,这时带上相关的申请材料前往公共租赁管理局提出换租即可。公租房最长的租期是5年,正常情况下经过5年的努力,有很多人经济困难得以缓解或者具备购房条件,就不再享受公租房政策,就得把房屋腾出来让给需要的人了。但是,还是有很多人,住房条件没有得到改善,这就需要续租了。续租的手续也不是很复杂,只要达到要求,很快就会办好的。 在公租房合同到期的六个月前,就要准备续租的相关材料了,这些材料包括个人的身份证件、家庭成员的证件及相关情况,收入证明、缴纳社保、公积金等情况材料。根据不同情况,准备的材料也不同,主要侧重点,一是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可以支付房租;二是家境不好,在主城区没有住房或者住房小于规定标准的。 一般在租赁合同到期三到六个月内,向公租房管理部门递交申请材料,包含个人的续租申请和准备好的材料。对初审材料合格的,进行受理。申请书一般需要单位盖章的。 公租房管理机关受理续租申请后,会对材料进行核实,一般在二十天之内能够有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将上报房管局进行复核。 材料通过初审后,会上报到当地的房管局。房管局将对申请的材料进行复审,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复核。如果不同意的,就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对于已经通过的材料进行公示。 对于复核通过的,还要进行公示程序。就是向社会发布公告,接受监督。符合正常条件的,这个程序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经过公示期之后,和公租房管理机构签订新的合同,就完成续签程序了。相比于首次申请,续签一般还不需要轮候。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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