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管理业务发包给个人 |
释义 | 法律分析:我们现在的物业管理,明确的是企业管理物业,并不包括个人管理物业。 其次,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再次,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是需要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所以不建议将物业承包给个人经营,更不建议业主同意这样无法保障的物业服务。当然业主都同意,那么在现行的法律下,由个人管理物业,也并不违法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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