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苏户口档案托管期限届满后还可以继续托管吗 |
释义 | 江苏户口档案托管期限届满后还可以继续托管,但是需要缴纳托管费。户口托管手续办理需要遵守以下的规定: (一)学生需提前按照以下要求做好准备: 1、学生户口在校 (1)网上预约,登录指定网站,然后网上注册预约,在线打印《毕业生人事代理接收函》、《户口档案托管合同》以及《户口档案托管申请表》; (2)将《毕业生接收函》注明学号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3)将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彩照粘贴在《户口档案托管申请表》相应位置; (4)将签好名字的《户口档案托管申请表》、《户口档案托管合同》和221元现金交至所在学院辅导员老师。 2、学生户口不在学校 (1)网上预约,在网上注册预约,在线打印《毕业生接收函》、《户口档案托管合同》; (2)将《毕业生接收函》注明学号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3)将签好名字的《户口档案托管合同》和100元现金交至所在学院辅导员老师。 (二)辅导员老师按照以下要求做好工作: 1、学生户口在校 (1)告知毕业生,必须上网预约,同时区分托管户口。 (2)审核申请材料,包括《户口档案托管合同》和《户口档案托管申请表》及221元; 按照《申请表》上的填表注意事项细心核对“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地”、“籍贯”等信息,如有缺漏项应按规定补充或修改完整。 《托管合同》学生是否签名。 如发现有信息填写错误,只能重新预约重新打印。 (3)将学生的户口迁移证、《户口档案托管合同》和《户口档案托管申请表》按人整理整齐后送交就业指导中心。 2、学生户口不在学校 (1)告知毕业生,必须上网预约,同时区分不托管户口。 (2)审核申请材料,包括《户口档案托管合同》及100元; 《托管合同》学生是否签名。 如发现有信息填写错误,只能重新预约重新打印。 (3)将学生的《户口档案托管合同》按人整理整齐后送交就业指导中心。 3、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办理后,将《户口档案托管合同》及收费收据返还毕业生。 4、没有办理第二代身份证且需要托管户口的毕业生不能在校集体办理,请毕业后本人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 一、江苏户口档案托管需要遵守的规定 《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第九条本细则所称户包括家庭户、集体户。 集体户包括单位集体户、学生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社区(村)托管户。第二十二条 根据户口登记管理工作需要,本市区、县公安机关可以以社区、村为单位设立一个社区(村)托管户,统一登记符合落户规定,但在当地无处落户公民的户口。 第二十四条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人才集体户口的、社区(村)托管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第三十三条公民私自收养,但不符合收养相关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抚养(助养)人为被抚养(助养)人按规定到本地社会福利机构登记集体户口。 未到社会福利机构登记集体户口的,公安机关应当详细记载抚养(助养)人和被抚养(助养)人个人相关信息,但不得为被抚养(助养)人办理家庭户口登记,作为无户口人员经抚养(助养)人和被抚养(助养)人同意,可以在社区(村)托管户中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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