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房改造补偿款找哪个部门 |
释义 | 危房改造补偿款找人民政府。 危房改造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市民政局是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民政局负责辖区内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的审批工作。 危房又称危楼,是危险楼房、危险建筑物的简称。一幢物业如变成危楼,会危及使用者及第三者的安全,业主有可能要承担民事或刑事法律后果。 危房范围有以下几点: 1、因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 可能危及主体结构,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2、因墙、柱、梁、混凝土板或框架产生的危险,可能构成结构破坏,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3、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整个屋盖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4、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整个拱体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5、因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 可能危及部分房屋,导致局部倒塌的; 6、因墙、柱、梁、混凝土板产生的危险, 可能构成部分结构破坏,导致局部房屋倒塌的; 7、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部分屋盖倒塌,或整个屋盖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8、因搁栅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整间楼盖倒塌的; 9、因悬挑构件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梁、 板倒塌的; 10、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 可能导致部分拱体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11、危险点是指单个承重构件,或围护构件, 或房屋设备,处于危险状态的。 法律依据 《危房改造相关规定建议》 第二条 市民政局是农村特困户危(倒)房改造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民政局负责辖区内农村特困户危(倒)房改造的审批工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农村特困户危(倒)房改造的具体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含涉农的居民委员会,下同)协助做好农村特困户危(倒)房改造的相关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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