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哪些内容? |
释义 | 律师分析: 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内容、资金来源、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对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等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