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录音可以坚决不承认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1.该录音证据未被剪接或者伪造,内容未被改变,具有客观真实和连贯性。 2.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法律依据: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也就是说,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在其工作或住所窃听形式的录音资料,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这种录音证据便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同时,法院在依据录音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还要对录音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如果当事人对录音资料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但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法院就应当确认该录音证据的证明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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