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兵役的最低年龄限制是多少?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了征集服现役的标准年龄和程序。男性公民在十八周岁时应被征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延至二十四周岁。女性公民和十七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也可根据需要服现役。征集期间,应征公民需进行体格检查,并优先履行兵役义务。家庭唯一劳动力和正在刑事诉讼或服刑的公民不被征集。 法律分析 当兵的标准年龄一般是指18岁。 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相应章节介绍: 第二章平时征集 第十一条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组成征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征集工作。 第十二条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 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第十五条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支持兵员征集工作。 第十六条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唯一劳动力的,可以缓征。 第十七条应征公民正在被依法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不征集。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相关章节,军队的标准年龄一般是18岁。根据法律规定,每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被征集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和个人自愿,也可以征集17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公民服现役。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需按时进行体格检查,并符合条件后被征集服现役。对于维持家庭生活唯一劳动力的应征公民,可以缓征。正在被依法侦查、起诉、审判或正在服刑的公民则不被征集。根据军队需要,女性公民也可以被征集服现役。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应支持兵员征集工作,以满足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服兵役。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得服兵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兵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应当将兵役工作情况作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评比和有关单位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2021修正):第五章 军官的现役和预备役 第三十五条 军官服现役和服预备役的最高年龄,依照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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