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权应在多久内行使 |
释义 | 约定解除权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行使时间的,则按约定时间行使解除权。 一、合同解释权有哪些类型 合同解除权是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其行使直接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消除的法律后果,根据合同解除权的不同条件,可分为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 1、约定解除权。解除合同约定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另一种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提前约定解除原因,发生时可以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权。解除权人只有出现法定情形,才能行使解除权。当事人可以解除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 (1)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2)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不能达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违约方能否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违约方不能主张解除合同。在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情形下,合同当事人均是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在当事人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只有约定享有解除权的合同当事人才能行使解除权。 三、居间合同没有约定期限 居间合同没有约定期限,可以协商解除或行使约定、法定解除权解除。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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