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线电发射设备向国家申请什么 |
释义 | 除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外,生产或者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的其他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型号核准。生产或者进口应当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除了应当符合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核定的技术指标,并在设备上标注型号核准代码。 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取得许可,但下列频率除外: 1、业余无线电台、公众对讲机、制式无线电台使用的频率; 2、国际安全与遇险系统,用于航空、水上移动业务和无线电导航业务的国际固定频率; 3、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使用的频率。 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依照规定的条件,并综合考虑国家安全需要和可用频率的情况,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颁发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除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外,生产或者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的其他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型号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目录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公布。 生产或者进口应当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核定的技术指标,并在设备上标注型号核准代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