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有遗嘱继承遗产一定要兄弟姐妹都到场吗
释义
    法律分析:不需要。
    房管局办理遗产过户时只认两种文书:一是公证处的公证文书,就是若当初自书遗嘱未经公证,现在立遗嘱人去世了,那只有立遗嘱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公证文书,房管局才会将房产证办到遗嘱的名下的。二是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建议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立遗嘱所留下遗嘱的效力,判决登记在立遗嘱名下的房屋归所有。这也是最可行的方案了。
    如其他继承人以书面形式放弃继承,就需要他们的签字。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6 0: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