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能强制离婚吗 |
释义 |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外地户口不能在上海办离婚,因为协议离婚的,必须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在上海生活超过一年,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一、在外地工作协议离婚是否要回原籍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离婚的,男女双方身在异地他乡,必须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均在外工作,不在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则双方均必须回到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如果要免去这种麻烦,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离婚。 二、双方意愿离婚可以异地办理吗 异地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但是协议离婚不能在异地办理。 协议离婚: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为经常居住地。但公务、劳务派遣、就医等情形除外。 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起诉状及副本去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三、异地可以办理协议离婚吗 异地不可以办理协议离婚,异地办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如果是协议离婚的,不可以在外地离婚,因为协议离婚的必须要两人亲自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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