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是因为游乐场的经营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小朋友被摔伤的,应当由游乐场负责,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因为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小朋友在游乐场被摔伤的,则由第三人负责,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游乐园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补充责任,游乐园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