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学习党章的体会、入党动机以及自己和家庭的基本情况等。 (2)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有关情况。 (3)支委会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提出意见。 (4)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由申请人谈自己对大家所提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 (5)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 (6)如同意接受申请人入党,支委会应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经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一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