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母婴店买到过期食品小孩吃了如何索赔 |
释义 | 《食品安全法》对于销售、生产过期食品的处罚措施:索赔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五万至十万或十倍至二十倍不等,情节严重吊销许可证。 法律分析 买到过期食品可以索赔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销售、生产过期食品的应予没收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拓展延伸 揭露母婴店售卖过期食品,保护消费者权益 揭露母婴店售卖过期食品,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当我们发现母婴店售卖过期食品时,我们应该立即采取行动,以保护我们的小孩。首先,我们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例如购买收据、过期食品的照片等。然后,我们应该与当地食品监管部门联系,向他们报告这个问题,并提供我们所收集到的证据。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也是我们可以寻求帮助的机构,他们可以提供法律咨询和支持。同时,我们也可以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分享我们的经历,警示其他消费者注意这个问题。最重要的是,我们要坚持维护我们的权益,要求母婴店承担责任并寻求合理的赔偿。通过这些努力,我们可以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做出贡献,确保我们的小孩的健康和安全。 结语 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对于母婴店售卖过期食品的行为,消费者有权索赔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同时,销售、生产过期食品的行为也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等处罚措施。我们应积极采取行动,收集证据并向相关部门报告此类问题。通过维护自身权益,我们能够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做出贡献,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我们的健康和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三节 标签、说明书和广告 第七十八条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三节 标签、说明书和广告 第七十三条 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食品检验机构、食品行业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消费者组织不得以收取费用或者其他牟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第四节 特殊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进行标示; (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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