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要准备哪些材料 |
释义 | 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即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即房产证、未拿到房产证的代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书。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款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一、房产协议不公证效力是什么 房产协议不公证,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效力要件时有效。一般情形下,公证并不是房产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二、房产遗嘱没经公证遗嘱是否有效 房产遗嘱不经公证可生效。公证不是必须的。《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款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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