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第三者责任险赔偿条件保险公司承担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条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分为两类:商业保险性质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在商业性质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种,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的范围及大小,取决于被保险人对受害第三人应承担的责任,保险公司所承担的责任绝不可能超过被保险人所应承担的责任,此时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的前提是: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因驾驶车辆而发生交通事故。 (二)被保险人对事故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中保险公司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不需要考虑车辆驾驶人是否为被保险人,不需要考虑机动车方是否应承担责任或有无减轻机动车方责任的情形,即使机动车方在事故中没有任何责任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也须无条件地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强制责任保险中,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只有一个,即保险公司所承包的机动车与事故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第三者责任险免赔情形 (一)肇事逃逸。大多数保险公司都对保险车辆肇事逃逸不赔,这一条保险合同上应该是有的。虽然这一免赔条款引起了保险界和法律界的许多争议,但其目前确实有这种规定。 (二)肇事司机无责任。交法实施后,为了更多维护弱者的利益,将赔偿的责任更多地加到了汽车驾驶人员身上,即使无过错也要承担相当的经济责任,而保险公司拒绝为无过错的投保人进行理赔。这也为交通肇事逃逸埋下了很大的隐患,但这种情况确实是存在的。 (三)驾车撞了自家人。这是第三者责任险中历来就不赔的一个规定。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排除4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不仅在车险中,在其他责任险中也有相关规定。 (四)酒后驾车肇事。我国的保险公司绝大多数拒绝为酒后驾驶造成的损失买单,其中当然包括第三者责任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