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失业证怎么办理 1、办理失业证应按照如下手续进行: (1)到居住地的劳动保障工作站开具未就业证明,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准备三张二寸免冠照片,居住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3)准备学历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市城镇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哪些情况下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1、重新就业,当职工重新就业开始缴纳五险后,就证明以不符合失业情形,需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 2、应征服兵役的,失业人员入伍后不再具有失业人员身份,也不能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移居境外的,如果失业人员到境外定居的话,其具体情况经办机构难以掌握,难易享受各种失业保险待遇; 4、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也就是说没有就业意愿的人也不能继续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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