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
释义 | 个体户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有查账征收和定额核定征收两种方式: 1、个体工商业户实行查账征收的,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体业主的工资不作为成本、费用扣除,但可以扣除生计费用每年42000元。 2、凡实行定期定额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按行业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公式为:年应纳税所得额=年销售收入额×应税所得率(由税局定,各行业不一样)年应纳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月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 一、个税纳税注意事项: 1、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是需要合理的去进行汇算清缴,这是个人的一种义务。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一般在年底进行的,汇算清缴的时候需要将整年的基本收入都计算出来,然后再合理的去进行汇算清缴。 但是,在进行汇算清缴的时候需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去进行,这样才会更加的合理。 2、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扣除5000 个人在纳税的时候一般都是有起征点的,根据基本的起征点来缴纳个人所得税是相关法律规定的。 一般情况下,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扣除5000就是个人的所得税达到了5000之后,此时就需要合理的去进行纳税。 也就是说,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5000,达到了5000之后就需要合理的去实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 3、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个人在发展的过程中合理的去进行纳税,对于个人来说也是很重要的。不过,个人在合理纳税的时候一般都是通过查账征收的方式去纳税。 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时候一般都是通过个人所得扣除了5000之后,然后乘以基本的税率就可以了。 虽然,个人在纳税的时候可以通过核定征收的方式来缴纳,但是在合理纳税的时候还需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去进行纳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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