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楼下镇楼下社区、糯东村、雨雪村新建拦水堰6座,新建引水渠5条(长4.362㎞,尺寸为0.3×0.3m,C20砼侧墙及底板),新建农桥1座(跨度5.0m,宽4.0m,C30砼桥板),新建生产路9条(长4.068㎞,宽2.5m,10cm厚C25砼路面),新建田间道1条(宽3.5m,长0.403㎞,15cm厚C25砼路面)。高棉乡喜打村新建田间道2条(宽度3.0m,长2.614㎞,15cm厚C25砼路面)。地瓜镇屯上村新建田间道2条(宽度3.5m,长1.527㎞,15cm厚C25砼路面)。楼下镇楼下社区、糯东村、雨雪村改建田间道2条(宽度3.5m,长1.079㎞,15cm厚C25砼路面)。工程投资额:总投资为435.56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