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东不提供发票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出租房屋所得的租金也是属于房东的个人收入,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房东不肯开发票,税务机关就无法及时征收房产税,那么房东就存在偷漏税的情况,这是违反我国法律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购买商品后,消费者有权向商家索要发票,商家也有义务出具发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和收据,不得替代正式发票使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不管商家有任何理由,不开发票的行为就是违法。 房屋租赁费的发票应该由出租方来开具并且承担相应的税费,除非当时在签订合同时,有承诺所开具的房屋租赁发票的税费由方承担,如果做为承租方没有过错,出租方不应拒绝退还押金,实在要不回,只能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这件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