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补充协议,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而另行达成的条款,合同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未尽事宜,或者合同履行过程新发生的情况而另外进行的约定。补充条款与主合同之间是主从关系,补充条款是从合同。主合同不受补充条款的制约而独立存在。补充条款的成立生效与主合同成立生效的条件相同,依法成立的补充条款,成立即生效。一般情况下,补充条款与主合同内容有冲突的,以补充条款为准。补充协议的成立生效与主合同成立生效的依据相同,补充协议有效须具备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实质要件包括主体合格,补充协议中的当事人是主合同中的当事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违背公序良俗。形式要件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补充协议的内容与形式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