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是20年,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农村集体土地是可以出租,和集体成员承包概念不同,这种方式可以叫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专门由农村土地承包法来规制。 农村土地可以长期租用,我国土地长期租赁具体期限,都是由租赁合同来进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也是不得超过法律规定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年限的规定: 1、出租年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2、超过的部分无效; 3、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续租,但是续租的年限也不得超过二十年。 必须先行征用并转为国有土地后,再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租用手续: 1、与有关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就租赁地块状况、规划用地性质、租赁年限、租金及支付等事项做出明确约定; 2、在租赁合同签署后,由承租人按规定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3、租赁土地使用权经登记后,承租人可以拿到有关部门颁发的注明“土地租赁”的房地产权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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