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经公证后多久可以撤销 |
释义 | 遗嘱经公证后多久一般都不可以撤销。但若遗嘱的订立人立新的公证遗嘱,或者向公证处申请办理撤销原遗嘱的声明公证,可以视为对原公证遗嘱的撤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一、遗赠房地产公证书有没有期限 遗赠房地产公证书没有期限,公证书自公证机构出具之日起生效。但对受遗赠人而言,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赠的表示。到期未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因此,受遗赠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表示接受遗赠。根据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到期未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字或者加盖公证处印章。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件,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的除外。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公证书并予以公告,公证书自始至终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纠正。 二、遗嘱有哪些形式 如何变更公证遗嘱 根据规定,遗嘱分为五种形式,分别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 变更原公证遗嘱,必须到原立遗嘱的公证处,按原来立遗嘱的法定程序办理手续,才能用新公证遗嘱变更或撤销原立的公证遗嘱。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如果原立遗嘱的公证机关在外地,来去不便,则可以到现在居住地的公证机关办理新的公证遗嘱,并说明原公证遗嘱的情况,这样经办新公证遗嘱的公证处,会通知原立遗嘱的公证处,从而保障变更公证遗嘱的权利实现。 三、如何办理变更撤销遗嘱 办理变更撤销遗嘱如下: 1、以一定方式声明撤销或变更原遗嘱。遗嘱人可以书面向原立遗嘱的公证机关或者原遗嘱的代书人作出撤销或者变更原遗嘱的声明; 2、以立新遗嘱的方式使原遗嘱失去法律效力; 3、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含义相反,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时丢失,部分丢失或者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视为被撤销或者部分撤销。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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