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中债权人权利义务探讨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房屋租赁中债权人权利义务探讨 房屋租赁债权人权利:出租人有权按期收取租金,监督承租人合理使用房屋,并按规定收回房屋。 债权人义务: 1、支付义务; 2、附随义务; 3、缺陷担保义务。 房屋租赁债务人的权利:占有、使用、收入和优先购买、合同终止、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和承租人同住人租赁房屋的权利。 债务人义务: 1、支付租金的义务; 2、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房屋的义务; 3、返还房屋的义务。 二、房屋租赁合同中房东一般有什么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2、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3、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4、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5、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6、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 7、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房屋租赁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