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构成职业病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1、构成职业病的必要条件如下: (1)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济组织中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