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保修期一般是指什么 |
释义 | 房屋保修期是指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在物业交付使用后,对业主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 一、墙皮脱落砸到人谁负责 墙皮脱落砸到人划分责任的情况如下: 1、外墙脱落砸到人在保修期内的由建筑的建设单位来负责; 2、如果超过保修期,发生的外墙脱落,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建筑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建筑物归单位所有,则由单位承担责任; 3、如果建筑物是商品房,则应由业主和小区物业部门承担责任。 二、顶楼漏水费用谁承担 顶楼漏水费用的承担如下:如果房屋还没有过保修期的,应该由开发商承担维修的责任,如果过了保修期的,应该由该楼房的所有业主承担维修的费用。可以由物业负责维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筑物的楼顶空间应当属于全体区分所有权人所共有。如果小区已收取维修基金的,则从基金中支出。 三、楼上管道漏水物业有责任处理吗 1.漏水因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引起,在保修期内,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对房屋漏水进行维修,并赔偿业主因此造成的损失。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则责任不在物业。 2.如果是楼上业主造成的漏水,楼上住户应及时查找漏水原因并进行维修,还应当就其不当行为给楼下住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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