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与原单位负责社保的人协商,把是否能把断了的这个月的社保补缴上,然后再办理减员。如果原单位不给离职员工办理社保减员,就必须缴纳该员工的所有社保。如果原单位不配合办理减员,可以去原公司缴纳社保所属机构申请强制减员,也可以上劳动局申请仲裁原单位,劳动局下达文件去社保局减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