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当在工资总额中列支工伤保险基金,为工伤保险赔偿提供资金保障。如果员工发生工伤,雇主应当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为其支付工伤医疗费、失业津贴、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因此,用人单位在工资条中应当列出工伤保险基金以及员工的工伤保险赔偿情况。 法律依据: 1.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职工发生工伤或者职业病提供经济补偿和其他待遇。” 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工资总额中列支工伤保险基金。” 3.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工资条目中明细列明个人工伤保险费及其费率;应当在离职证明中说明个人的工伤保险评定等级和附属享受的各项待遇;应当在对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书中说明工伤保险赔偿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