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劳动仲裁的咨询电话是:12333。 发生 劳动争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二、劳动仲裁办理流程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 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7.不服裁决起诉 法律客观: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