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放弃助学金的理由如下: 1、自愿放弃助学金申请,认为家里的经济情况可以维持正常的生活开支,父母健在,收入来源稳定,也希望把这一笔助学金留给真正需要的同学,希望老师批准和理解,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也会更加的努力认真争取学习,让老师和学校放心; 2、不申请助学金的理由说明就写本学生家庭不属于贫困家庭,而且本学生希望学校可以把国家助学金评定给更加真实需要这笔钱的贫困学生。一般需要写不申请国家助学金申请理由的学生应该是学校认定的贫困生,但是由于学生自己的思想觉悟所以才放弃申请。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八条 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第三十九条 国家、社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身心特性和需要实施教育,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