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无法探视子女怎么办离婚 |
释义 |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争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处于某种原因,不允许另一方见孩子,出现这种情况;夫妻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时,或一方拒绝另外一方探视孩子时,另一方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判决后,一方仍不履行判决内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一方不让行使探视权怎么办? 一方不让行使探视权的,另一方有以下解决方式: 1、与对方协商解决; 2、可请所在地的居委会进行调解; 3、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强制执行。 法律上明确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可以申请探视吗 离婚后再申请探视可以,探望孩子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的义务。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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