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别人拿走自己的身份证可以做以下事情。如下: 1、别人拿走自己的身份证,可以进行贷款; 2、别人拿走自己的身份证,可以为犯罪分子洗钱; 3、别人拿走自己的身份证,可以开银行卡,卖给别人等等。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2、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个人信息被泄露。身份证号码本身属于公民个人信息的一部分,身份证丢失后,捡到、持有他人身份证的行为人,除了直接获得丢失身份证当事人的身份证信息,甚至可以通过某些查询系统获取与身份证号相关联的个人信息。 个人身份被冒用。无论是公民不慎遗失身份证,还是身份证被盗等原因,一旦身份证落入不法分子之手,不法分子就可以利用他人的身份证从事各种违法行为。例如,与银行卡一起把银行余额盗取,办理电话卡并恶意拖欠话费、办理银行信用卡并恶意透支,进行虚假设立、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开通多家银行账户进行洗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