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二次招标,也就是第二次招标,招标通常一次成功,如果发生第二次招标也是有原因的。第二次招标是指第一次招标由于某些因素,导致参加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或有效报价超过预算等等。2次招标时大部分情况是对对第一次的招标文件进行局部修改,以吸引新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比如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有效投标少于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或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称为第二次招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