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劳动法最新规定 |
释义 | 劳动法对哺乳期的规定包括:禁止从事体力劳动和禁忌劳动,提供哺乳时间;产假为90天,难产和多胞胎生育增加15天;孕期享有产假、哺乳假和工资支付,合同期顺延至哺乳期结束,不得裁员;不能无过失性解雇,可减轻工作量,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夜班;三期期间工资待遇不受影响。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女性职工的劳动权益。 法律分析 哺乳期规定具体如下: 1、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2、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 3、乳母禁忌从事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一、关于产假的规定具体如下: 1、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二、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享有的权益具体如下: 1、孕期产前检查请假视作正常出勤; 2、依法享有产假、哺乳假,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 3、劳动合同期满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哺乳期结束; 4、用人单位裁员,三期女职工不得作为裁员的对象; 5、不得以无过失性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无法胜任工作、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形; 6、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减轻工作量; 7、怀孕7个月以上或哺乳期的女职工,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8、女职工在三期期间,其工资待遇不受影响。 综上所述,在工作中,女性是劳动力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女性生理生上的特殊性,国家在相关法律中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用以保障女性职工劳动权益。 拓展延伸 《劳动法中的女性职工保护措施》 《劳动法中的女性职工保护措施》旨在保障女性职工在工作场所中的权益和福利。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女性职工享有哺乳期休假的权利,以便她们能够充分履行母亲的责任。劳动法规定,女性职工在哺乳期间有权获得合理的休息时间和场所,以便进行哺乳或泵奶。此外,雇主也有责任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设施,例如提供哺乳室或安排灵活的工作时间,以满足女性职工的需求。这些保护措施旨在确保女性职工能够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并创造一个友好和包容的工作环境,促进性别平等。 结语 劳动法中的女性职工保护措施旨在保障她们在工作场所中的权益和福利。根据法律规定,女性职工在哺乳期间享有合理的休息时间和场所,以便履行母亲的责任。雇主也有责任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设施,创造一个友好和包容的工作环境,促进性别平等。这些保护措施有助于女性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确保她们能够充分发挥作为劳动力的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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