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每半年应至少清洗消毒一次。如水质出现问题应立即清洗。二次供水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对储水设施清洗、消毒1次;每季度对水质检测1次,并将检测结果向用户公示。其中的法律责任条款还明确,“未按规定开展水质检测的”,最高可以处20000元罚款。 法律依据: 《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现制现售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的生产经营及相关卫生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前款从事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现制现售水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简称供水单位;从事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简称涉水产品生产经营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