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履约保证金与违约金的区别 |
释义 | 履行保证金和违约金的区别是,履约保证金是一种履约担保性质,而违约金和定金是明确写在《民法典》上,有明确的定义和使用范围,虽然它们在概念和使用上有一些共同的地方。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使用首先要看招标文件对此有什么样的规定,它的用途、格式等。 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由于过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量的货币。赔偿金则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一定数量的货币进行赔偿。 可见不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是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只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违约方就必须付给另一方违约金。而给付赔偿金的前提必须是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了实际损失。 另外,如果约定了违约金方式承担责任的,如果违约方给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则还应给付赔偿金,以补偿违约金之不足。一般来说,违约金的数额应当在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中约定。 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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